话说乌鸦/
说起乌鸦,大多数人会有一种反感,黑黑的羽色、粗笨的身材,哇哇的叫声,没有什么美感。历来,枯藤,老树,昏鸦等文学描写深入人心,甚至认为听见乌鸦叫都晦气。电视、电影表现不详的预兆、凄惨的场景,也常用乌鸦的形象和叫声来营造氛围。
我也受这种传统文化的影响,一直不喜欢乌鸦。尽管参加观鸟活动,听老师讲解鸟类知识,知道乌鸦在鸟类中属于比较聪明的一个类群,但我很长时间对乌鸦都喜欢不起来。
人们不喜欢乌鸦,但它却是北京城里和郊区能经常看见的鸟。尤其冬天,大群的乌鸦从比较寒冷的远郊山区到城区过夜,白天飞到郊外农田或垃圾场觅食,晚上回城里树上休息,车来车往、街灯通明都不能吓走它们。能和人共处,在都市的乱哄哄中找到一席之地,不也是因为乌鸦有较高的智商吗?
尽管不喜欢乌鸦、但观鸟活动中遇到乌鸦,我还是会仔细观察。从历史上看,北京常见的乌鸦有4种,大嘴乌鸦、小嘴乌鸦、寒鸦和秃鼻乌鸦,它们都是黑色,区别不大,分辨起来不太容易。它们有时混群,两个不同种间的细微差别才好通过比较而分辨。寒鸦较小,胸部、颈部、腹部发灰白,不是黑色,相比其他几种好认一些。
观鸟时间长了,乌鸦的行为终于让我改变了对它们的看法。最初是在颐和园,那是1998年12月的一天,我到昆明湖西堤看野鸭,发现冰冻的湖面上有4只乌鸦,其中一只特别有趣。它把核桃大的一块冰叼起来,头向后一扬,再一点,把冰块摔下。这样反复两次,显然是想把冰块摔碎。又一下,冰块摔到了三四米远的地方,我以为它会走过去、蹦过去或飞过去,再叼那块冰,没想到,它用两翅往冰面上一撑,双脚一并,像溜冰车一样,滑到了冰块处,叼起摔碎的小块冰,一扬脖儿咽了下去。这太有意思了!乌鸦真是聪明,我一下就不讨厌它了。
隔不久,1999年年初,我到南苑北京麋鹿中心去看鸟,又碰上一场乌鸦和猛禽的空中搏斗,更让我对乌鸦刮目相看。那天天气晴朗,没有风。午饭后我出来遛弯,一抬头,看见天上有7只寒鸦,不紧不慢地飞着。
这时,一只身体庞大的猛禽从西北方飞来,有时盘旋,有时滑翔,很快接近了寒鸦。我看清这只猛禽是普通鵟,它比寒鸦大许多,体长54厘米,两翼伸展开有130厘米宽,而寒鸦只有33厘米长,相比之下身体没有一点优势,但寒鸦不能容忍别人侵占自己的领地,一只勇敢者冲向了普通鵟。寒鸦行动灵巧,在普通鵟上下左右来回飞,有时还撞向普通鵟的腹部。13分钟左右,十几个回合后,普通鵟不敌寒鸦的凌厉攻势,有两根羽毛飘下,只得落荒而逃。
鸟类有占区行为,对入侵者都会反击,但还是要看实力。以前我只知道猛禽厉害,有尖利的钩嘴,能捕食小型哺乳动物和小鸟。没想到乌鸦对猛禽一点不示弱,而且还占了上风。我不能不对乌鸦改变看法。
其实,我们许多人小时候就听说过乌鸦喝水的故事:一只口渴的乌鸦找到一个只有小半瓶水的细颈水瓶,它衔来一颗颗小石子丢进水瓶,直到水被石子挤到瓶口,乌鸦终于喝到了水。为什么故事的主角是乌鸦而不是其他鸟呢?乌鸦的聪明肯定是早被注意,有目共睹的。乌鸦还有别的优点,比如它的杂食性帮我们人类清理了不少垃圾,被誉为城市的清道夫,它是自然界食物链中必须的一环。至于乌鸦的叫声,你不把啊、啊视为不吉利,它就不难听了。
不管怎么说,我是开始有点喜欢乌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