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教书当做从教的同义词,教的对象虽是学生,教的内容却是书。作为职业,教书自然偏重内容而偏轻对象。后来提出教书育人,指教师不但要教书,还要教人。这里的人是指学生。我们现在想给教人一词,提出一种新的解释,即以人教之。人是指教师自己。我们认为,教师所能教给学生的,不是书,而是教师自我。以人教之和以书教之,是两种不同的教学观念。以书教之,强调是所教之书,用韩愈的话来说就是所传之道,所授之业。师道尊严实源于所传授之道、业的尊严,如果师之所传之道与业有所偏离,师不但毫无尊严可言,几乎一定在打倒之列,明代的李费就是一个典型。道和业在师之上,师只不过是道和业的载体,将之传授于生而已。生之于师,只是接受所传授的道业,只要所授为道与业,可以不问师为何人,即所谓道之所在,师之所在也。以人教之则不然,它强调教者这个人的作用,重视教者与学生作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把教学理解为传道授业不一样,以人教之的观念认为,教学的本质是正如海德格尔所提出的让学(《人,诗意地安居》,海德格尔著,郜元宝译,广西师大出版社,2000年 P20),即教师让学生自己去学,与所学的内容相比,让学之师的作用是更加重要的。
亚斯贝尔斯则认为所谓教育,不过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活动。(《什么是教育》,雅斯贝尔斯著,邹进译,三联书店出版社,1991,P3)让学首先是教师主动、自觉的行为,是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中发生的活动,关键在于启发、引导学生去学。这比起学生所要学的道与业本身更为重要。因为作为道、业,如果学生不学,对于学生来说也是没有意义的。学生的学习或出于外在的强迫,或出自内在的需要,而正如亚斯贝尔斯所指出的所有外在强迫都不具有教育作用,相反,对学生精神害处更大。(同上)事实也一再证实,教育只有转化为学生的自我教育,才会真正有效。让学的前提就是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点燃学生学习的欲望,使之产生学习的内在动力,具有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这种内在的动力,不仅能使学习本身变得快乐,而且还能开发学生的潜能,鼓舞学生自己去克服学习中所遇到的困难。总之,使学生学习的过程成为自身成长、发展的过程。汽车如果失去了动力,推着拖着,不但艰难无比,也绝对跑不了多远。教学不能只是把眼睛盯住要跑的公里数,而置动力有无与大小于不顾;假如教师使学生的学习有足够的动力,让学生自己开车前行,必定比推着拖着跑得要快、跑得要好。因此,我们认为,教师要把自己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精力用于如海德格尔所说的让学一一激发、点燃学生学习的兴趣、欲望,而不是相反,用于道与业本身的传授上。
让学有两层含义。一是让爱,即让学生爱上语文。费尔巴哈说得好,感情只对感情说话。不能设想一个对语文不爱的教师能教出爱语文的学生。只有教师爱语文才能诱导学生爱上语文。二是让知,即让学生了解学习的门径,知道该怎么去学即所谓授之以渔。而学习的门径不是别人哪怕是权威的经验,而应当来自教师自我的长期不懈的学习得来的感悟;即使是权威的指点,也应被他自己的经验和教训所渗透,所注解,所以也应当看成是教师自我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更何况,教师训学的必要前提是如马克斯范梅南所说的教师对学生的作为教育关系发展的先决条件的教育爱(《教学机智》,马克斯范梅南著,李树英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P89)更是教师心灵生活的主导。因此,以人教之比以书教之更贴近教学的本质。
即使从教学内容这一角度看,以人教之也超过以书教之。教师自然要教他的学科,但成功的教师之成功的教学,教师和他所教的学科总是水乳交融而为一体的,仿佛他就是他所教的学科,学科成了他的一部分,他所教的不是他所懂的,而是他所有的;不是外在于他的,而是内在于他的,是他自己心里流出来的,就是他自己。他不可能完全客观地对待它,因为它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是他生活内容的一部分,渗透着他的感情,活跃着他的灵魂。 教学,是他这个人在学科中和他的学生的相遇,以至于学生日后所回忆起来的不是他所讲的内容,而是他这个人。鲁迅曾是章太炎的入室弟子,他在晚年所写的《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一文中说:先生的音容笑貌,还在目前,而所讲的《说文解字》,却一句也不记得了。(《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版,P546)出现在学生面前的不是作为职业的教师,而是教师这个人。教师不是他的面具,教师就是他这个人。帕克帕尔默认为:真正好的教师不能降低至技术层面,真正好的教学来自于教师的自身认同与自身完整。(《教学勇气》,帕克帕尔默著,吴国珍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P10)真正的教学与其说是教师与学生的相遇,还不如说是人与人在教学中的相遇。我们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教学不是教书,而是教人。这不是说教师不要教书了,而是说语文教师本身应该就是汉语,应该就是文学。对于汉语和文学,他不仅有透彻的理解,更有深刻的感情。借用一个时髦的词语来说,他起码是汉语、文学的形象大使。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必须一定是汉语学家和文学家,但他在汉语、文学方面确实有相当的造诣;而且他使一般的汉语学家、文学家自叹不如的是他有把少年儿童领进汉语、文学大门的热情和本领。他从事的是传承人类文明的伟大工作,在汉语学家、文学家面前他没有丝毫理由因自己是语文教师而自卑,恰恰相反,他会因此深感自豪。
语文教学,不管是作为科学,还是作为艺术,重要的是语文教师自身从个人、个性的角度,对汉语、文学的感受、感情、感悟,对学生学习汉语、文学的态度、心理同情的理解和真切的体验。其中无不渗透着他个人独特的生活阅历,浸染着他个人独创精神积淀。他的每一堂课、每一次批改,又都是他在特定的时空和特定的对象在精神上的相遇、对话。这一过程对他本人来说也是不可复制的,更不用说移植到别人身上了。梅兰芳即使上演他已演过无数次的保留剧目,他说也要有一点陌生感,以便他能有继续创造的空间,否则就只有失败。文学创作当然是有规律的,但不是所有懂得这一规律的人都能成为作家。一个作家可以把自己的创作经验传授给他的儿子,但这并不一定能使他的儿子成功地从事文学创作,因为文学是极其个性化的创造性劳动,一个作家无法把自己对创作的感悟、尤其是他的人生体验移植到儿子身上;而这却是文学创作的生命。初入语文教学之门者,应当多听老教师、优秀教师的课,虚心向他们学习;但如果一味模仿,亦步亦趋,即使一招一式全部一丝不苟地照抄照搬于漪、钱梦龙,充其量也只是形似而已,而不可能达到神似的境界。于漪、钱梦龙之神,凝结着她和他毕生的追求,渗透着她和他富于个性的汉语素养和文学修养,浸染着她和他独特的人生阅历,洋溢着她和他对教育、对学生的感情。所有这一切都不是靠模仿所能得来的。你所能教给学生的只有你那个自我,要真正走进语文教学之门,成为语文教育的科学家、艺术家,只有靠自己坚持不懈的修炼读书、思考、实践,信念、品格、学问,不断战胜自己,不断自我超越。
如果认同语文教师所能教给学生的只有自我这一观点,那么我们就会更深刻而真切地体验到语文教师这个岗位的崇高;你在教语文,意味着你在教语文中做人,做一个引导、促进下一代成长、发展的人。你不只是因此而得到相应的种种待遇,更主要的是你从中在创造生活的意义,实现生命的价值,享受活着的快乐。由于你学生的成长,并因此同时自己也在成长,你会由衷感到充实、自在、愉悦,而不会觉得愧疚、空虚、厌倦。教学,就是你安身 立命的最佳处,你始终在与语言、文学的创造性关系中,与学生的关系中,享受自我的发展,享受学生的成长,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庄子至乐》)
由于语言、文学浩瀚无比,由于学生远比生命广泛、复杂,而语文教师岗位又要求你必须以真我面对,因为教学是通达灵魂的镜子,(《教学勇气》帕克帕尔默著,吴国珍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P3)任何矫情、造作、掩饰等等都无用武之地。语文教师首先必须确切无误地认识到自己的渺小,然后就像庄子寓言中那个井蛙跳到海边,不断地自我超越。好在教学本身就是一个教师领着学生不断自我超越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将语言、文学 奉送给学生的过程。而且,发现自己的渺小,正是一个语文教师走向优秀、卓越的开端。在教学中不断实现自我、超越自我,以教为学,其乐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