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语文教育,有一个十分奇怪的事情,想一想就觉得非常可笑。那就是,尽管很多人对语文教育议论纷纷,可是,至今却无人对什么是语文作过深究。
孔夫子说: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这对语文教育改革来说,实在太合适了。
什么是语文?这个概念确切的内涵与外延究竟是什么?不搞清这一点,语文教育的改革根本就无从谈起。
先说一个实例。我曾经对一个中学语文教师进修班做过测试,让他们回答语与文是指什么?没有想到,他们的答案五花八门,竟然有九种之多。其统计列表如下:
序号
观 点
人 数
1
语言+文学
18
2
语言+文字
6
3
语言+文学+文字+文章
3
4
语言+文学+文字
2
5
语言+文章
1
6
语言+文化
1
7
语言+文采
1
8
语言+文学+文法+语言应用
1
9
说话+写作
3
合 计
36
这里不去辩论他们观点的正确与否。只是让大家看看教语文的老师对语文认识的分歧有多大。认识尚且如此相别,那么,他们在实际教学中会教出什么样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既然对语文含义有着这样不同的理解,那在实际教学的方向、目标上怎么可能会统一呢?这样的语文教育,其教学效果怎么会高起来呢?
不仅是一般老师,其实在整个语文教育学术领域也是如此。粗略地将社会上有关报刊理论文章的观点加以归纳,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大致有如下六种:1、语言和文学(例如,《北京文学》的编辑们);2、语言和文字(例如,吕叔湘先生这样用过);3、语言和文章(例如,叶圣陶先生这样讲过);4、语言和文化(例如,高中语文教学大纲);5、言语(例如,一些心理语言学的研究者);6、口头语和书面语(例如,叶圣陶先生的书信)等。那么,哪种解释最为准确、恰当、合理呢?
如果单从历史渊源的角度来评判,当然是叶圣陶先生的观点最为正宗。前些年研究语文的人大多都推崇他的意见。
叶先生在1964年2月1日答滕万林的信中说:‘语文’一名,始用于一九四九年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选用中小学课本之时。前此中学称‘国文’,小学称‘国语’,至是乃统而一之,彼时同仁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而言之。亦见此学科‘听’‘说’‘读’‘写’宜并重,诵习课本,练习作文,故为读写之事,而苟忽听说,不注意训练,则读写之成效亦将减损。原意如是,自承询及,特以奉告。其后有人释为‘语言’‘文字’,有人释为‘语言’‘文学’,皆非立此名之原意。第二种解释与原意为近,唯‘文’字之含意较‘文学’为广,缘书面之‘文’不尽属于‘文学’也。课本中有文学作品,有非文学之各体文章,可以证之。第一种解释之‘文字’,如理解为成篇之书面语,则亦与原意合矣。
叶老是新中国语文教育事业的开创者之一。他的说法反映了当时的历史实况。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编审局编审全国通用教材时也是这样解释的:说出来的是语言,写出来的是文章,文章依据语言,‘语’和‘文’是分不开的。语文教学应该包括听话、说话、阅读、写作四项。这套课本不用‘国文’或‘国语’的旧名称,改称‘语文课本’。
叶先生的这种观点,今天看来,它只是解放初期的一个急就章,并没有经过仔细的研究和慎重的论证。
这有叶圣陶先生1960年1月21日答孙文才的信为证。他说:问我几个问题,我不能做满意之回答,只能说说个人的想法,供足下参考。‘语文’一名,始用于一九四九年之中小学语文课本。当时想法,口头为语,笔下为文,合成一词,就称‘语文’。自此推想,似以语言文章为较切。文谓文字,似指一个个的字,不甚惬当。文谓文学,又不能包容文学以外之文章。我个人想法如此。
叶圣陶先生乃是当时语文课程定名的主持人,他还在说什么自此推想、似以、个人想法之语,由此可见,那时的确没有进行过深刻的研讨。否则,他是不会这样说的。
我以为,语文课程的名称,在解放初期硝烟未息,万业待兴的历史条件下,仓促拟定。这是无可非议的事情。然而,数十年过去了,甚至直到目前的这第八次课程改革,也还是糊里糊涂地沿袭使用,至今未作科学的论证、界定。这就情不可恕了。
语文课程的教育目标是什么,它究竟应该包括那些内容,何则为语,何则为文?这都是一门课程编制之始即应厘定的事情。怎么能够几十年后,至今还没弄清楚呢?语文教育论争频起,名称含义不清即是一个重要原因。
比如,1997年《北京文学》忧思中国语文教育的编者按里有一句作为‘文学教育’基础阶段的中小学语文课,就遭到他人的反驳。反对者说,那样的批评说得文不对题,犯了以‘文学’代替‘语文’的错误。因为‘语文教育’确实涵盖着一定的‘文学教育’的成分,但‘语文教育’不是‘文学教育’,而且主要的不是‘文学教育’。仅此一例,可见一般。
我举这个例子,主要不是表示是否赞成语文教育是文学教育的观点,而是用它来说明语文的定名,实质上涉及到如何为语文教育的目标、任务定位的问题。
可见,在语文课程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时候,首先要为语文正名,也就是确定下语文课程的宗旨。这是一件不可或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