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类文本(18分)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巧一17题。
法官的文学批评 缪哲
1933年,美国兰登书屋出版了(《尤里西斯》的美国版,旋因“淫秽”遭查禁。当年12月,兰登书屋把政府扭至公堂,主持审理的,是纽约联邦法院的约翰一沃尔西法官。在为此书开禁的同时,他写了一段著名的判词,使长期困扰美国作家的“淫秽”问题,终得以解决。这段判词,不光通情达理,也尤见沃尔西法官的文学素养,读后想起我们的法院判词,不免有霄壤之叹。兹把判词摘译如下。沃尔西法官的判词说:我曾通体读过一遍《尤里西斯》, 后来又着意读了政府特加指责的章节。《尤里西斯》很不易读,也不易懂。但关于此书,已经出版了许多论著,为判决得当,还应读一读其中的数种。法官读《尤里西斯》,并连及研究的论著,未免有些奇。
书被称为“淫秽”,须首先断定它以“淫秽”为目的。但《尤里西斯》一书,尽管出奇地露骨,从中却找不出任何沉溺于肉欲者飞来的媚眼。因此我裁定这书并不是黄书。这样的判词,已算得上文学批评。
在写作《尤里西斯》时,乔伊斯是在认真尝试一种新的、尽管不是全新的文学种类。他试图展现“意识”之幕,以及“幕”上的那些倏来瞬去的、万花筒般的印象,它好比是一块擦擦写写的石板,上面不仅有明晰的、人对于身边事物的实际观察,更有过去印象的残留之痕,某些是新近的,某些则需要参照下意识才可以勾连起来。
他试图达到的似是叠加的效果,即给底片多重曝光,以使近景清晰,背景虽可见却朦胧、并渐渐出离焦距。
这就尤不像法官的话了。T.s.艾略特[注:西方现代派文学评论家]下笔,也不过如此。
沃尔西法官又接着说,为忠于自己的技法(即精确展示心理活动),乔伊斯使用了一些脏词,但不如此,“在艺术上反倒不可原谅。”
《尤里西斯》不是一本容易啃动的书。它辉煌而沉闷,明快又晦涩。有许多地方令我反感,但那些被常人视为脏词的词,在我看来并非“为脏而脏”。书中的每个词,都像马赛克壁画中的一块儿,是乔伊斯试图为读者构造的图画细节必不可少的。
你不想和乔伊斯笔下的人物发生关系,那是你的事,你不读就是了,这可以理解。但是,当乔伊斯这样的真正的艺术家,试图给欧洲某城市里的下层人物画一幅真实的画像时,难道美国的公众就不该去合法地看一眼吗?”
因此他判定《尤里西斯》一书,可以进入美国。这样一锤便定音,束缚美国作家的清教戒律,终于被斩断了。而后才有《第二十二条军规》,有《南回归线》与《北回归线》,有了前些年获诺贝尔奖金的莫里森夫人。 法治社会中,诉诸公堂的不仅有杀人放火,也有以前靠“礼”与社会惯例处理的各种纠纷,―其中有政治的,文化的,也有良心的。旧式的老胥决狱之道,是不能济事的。法官须兼“决狱的胥吏”和“明道的士人”于一身,这真是戛戛乎难。从沃尔西法官的判词中,我们得窥了法治社会的一侧面。
15.沃尔西法官是如何看待文学作品中的“淫秽”描写的?(6分)
16.文章大段摘引沃尔西法官的判词有什么作用?(6分)
17.阅读全文,概括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官应具备哪些基本品质和职业素质?(6分)
参考答案:
15.(1)只要不是以“淫秽”为目的(或“不为脏而脏”)就不能定为淫秽作品(或:都可以被接受允许的)。(3分)
(2)由于作品技法、内容等方面的需要,必要的描写恰恰是对作品、对艺术的尊重(或:该用而不用反是不可原谅的)。(3分)
16.(1)为了表现法尔西法官判决时审慎的态度;(2分)
(2)为了展示法尔西法官深厚的文学素养;(2分)
(3)为了说明一个真正法官应具备的素质,为下文议论铺垫。(2分)
17.(1)法理意识(尊重法律,尊重事实);
(2)独立精神(不受政府、舆情等因素左右);
(3)审慎负责的态度;
(4)丰富的综合素养(答文学素养不给分);
(5)创新的品质(勇于打破政治、文化、道德等方面的传统惯例)。
(答对一点给1分,答对两点给3分,答对三点给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