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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故乡》:我的老屋,我的故乡

论《故乡》:我的老屋,我的故乡

小说《故乡》的研究已经经历了两个阶段,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研究者一般将《故乡》作为当年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将关注点集中在闰土身上,通过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对比,鲁迅纵向地展示了社会的历史性,对于农民命运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作了深刻的展现和探索。

在传统评论中的基本问题首先存在于对于少年闰土的叙述的评论解释: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摸一把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对于这一段描写的解释,典型地有如下引文:小说追想过去,不是引导人们沉缅过去,而是引导人们正视现实。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近代中国现实,是残酷地毁掉一切诗和美,制造惨绝人寰的悲剧的。在苦难生活中煎熬了二十年的闰土,已经失去了少年时候的勇敢、聪明、纯朴、真挚的性格,已经埋葬了西瓜地上手捏钢叉的小英雄形象。当他再度出现的时候,已经仿佛石像一般,脸上刻满皱纹,连最深的愁苦也不能使这些皱纹动一动。他用增长了一倍的身材去承担生活的重担,他已经向尊尊卑卑的封建等级制度低下了头。他向准备搬家进京的老朋友所要的杂物,暗示了他的人生,也暗示了他的信仰:长桌、椅子、抬评、草灰,说明他默默负起愈益沉重的家累,把行将榨干的血汗继续榨到土地上去;香炉、烛台,说明他在血汗人士的同时,希望灵魂升天,人世幸福求之不得转而向神鬼世界寻求灵魂的安慰。小说采取类似电影蒙太奇的手法,把少年闰土和饱尝艰辛的中年闰土这两组镜头有机地组接起来,产生了一种连贯、呼应、对比、暗示的综合效果,深刻地显示了这位勤苦农民的悲剧命运和他灵魂中令人震栗的变化,使人惊心动魄地体味到:多子,饥荒,苛捐,兵,匪,官绅,把闰土磨难成一个木偶人了。闰土的形象是苦难深重的中国农民的出色画像,茹苦含辛,质实勤恳,如大地一般厚重,如大地一般生产食粮,如大地一般任人践踏。他是用来作为作者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的表象的。作者追思往昔、谛视当今,是为了探索未来。他希望下一代‘应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他对此忧心如焚,疑虑重重,但是作为先驱者,他深刻地揭示人生哲理,教导人们脚踏实地地开拓未来:‘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11]尽管评论者已经注意到了对于少年闰土的描写是诗化的,恋乡之情,往往令人把故乡诗化,而故乡的一切诗、一切美,都收在这幅人与自然交融的神异的画面上了。也还是将这段描写当作与中年闰土的对比来研究,并从中概括出对农民命运的过去、现在、未来的题旨。

其实,我们应该回到文本,小说在开头,人物我已经说得很明白: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

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故乡只是我心目中的故乡,也就是我记忆中回忆的故乡。记忆的东西,尤其是在回忆中出现的东西能否当作真的东西,我们说不能。从叙事学上讲,有个底本与述本的关系,底本的东西被叙述时,总是被叙述主体加工的,我的童年事情进入述本的微乎其微;从心理学讲,被我们记忆住的东西也总是与情感态度联系在一起的,而回忆更是受到当前的语境的影响,当前语境中主体的处境产生出对于记忆进行筛选的动机与指令,因此,对于一个主体的回忆,重要的不是他讲了什么,而是他为什么要讲,是他所讲的东西对于他的意义,这就是说,回顾性的追述,主要的不是事实的,而是意义的价值的。小说中的我已经体认到这一方面的原因。从后面的叙述可知,我的回故乡是专为别它而来: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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