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元方卖宅
陆少保,字元方,曾于东都卖一小宅。家人将受直矣,买者求见。元方因告其人曰:此宅子甚好,但无出水处耳。买者闻之,遽辞不买。子侄以为言,元方曰:不尔,是欺之也。
【注释】①陆少保:字元方,唐朝人,曾任少保(太子的老师),故又名陆少保。
【文化常识】
东都与西都。东都与西都在中国历史上是相对而言的。上文说陆少保曾于东都卖一小宅,这是唐朝人说的东都,实指洛阳,西都是指长安(今西安市);汉朝人也以洛阳为东都,因为它在国都长安的东西。再往上推,周武王建都镐,称西都,也把洛阳称为东都。后代也有以开封为东都的。东都一度曾被称为东京,那么长安便是西京。
【思考与练习】
1、解释:①直 ②但 ③遽 ④辞
2、翻译:①子侄以为言 ②不尔,是欺人也
25.陆元方卖宅
1.①同值,钱财②只③立刻④拒绝
2.①子侄们以此怒怨陆少保②不这样,这是欺骗别人了。
3.邀请,没邀请而自己上门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