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红
曾绍炉
①我对红色,有着十分的喜爱。虽然红曾经对我是那样的吝啬,少年时代与我情同手足的两位女友:红枝、红梅都因生存的艰难离我而去了,我的每一份真诚,变成幻想成空的泡影。然而在我生命的后来岁月里,红却仍然是我情感寄托的力量,诗意常新的泉源。
②我喜欢的不是令人恐怖的血的红,而是另一种温和明艳的红,想起它就让人想起光明,想起它就让人想起生活的美丽;看到它就让人温暖无比,心生惊喜,看到它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活力……
③它是质朴而骄矜的颜色,是大自然吐露出来的一种无尚的秀美,是生命对于自身赞颂的一种语言。它最初的方式就是不断地蕴藏来自生命之父太阳的光华,并且柔化了它灼热,把他的那份热情,悄悄地藏于自己的根茎叶芽中。
④他又具有美的本质,借着开花的世界,借着果实成熟的契机,借着秋夜载誉而归的儿子,把那份热情喷发出来—以花、以果实、以瑰丽深沉的红叶,装成一个浪漫的世界、诗意芬芳的世界。这个世界的童话,就是让一切美的而尽美,让一切孤零的、失意的、苦陋而凋残的,都在红艳的祈祷中,也变得美,变得动人心扉。
⑤我便是被这美陶醉了的一个。我常像孩子一样奔跑于花色斑斓的花丛中,并常常对着那些红色的花朵,低下头来,以含情的目光和它接触,与它交谈,而在美丽的惊叹中,领略大自然的一种超凡的灵气。
⑥然而,落红更令我称颂和敬佩。
⑦飒飒的东风裹挟那满树满坡的游丝花片,春日里卷来一场铺天盖地的“红雪”;果实蒂落的世界,你会为“飞焰欲横天”“红云几万重”景观的魔幻般“烟消云散”而惊诧的目瞪口呆;秋风像大地母亲的手臂召唤那些奉献了一生的使者回到自己的怀抱,你会欣赏到红叶那惊世一绝的翩翩舞姿……红的飘落,气势磅礴,撼人心魄。
⑧虽然落红不像初放成长时那样的无忧,爱却不因花的凋零、叶的飘逝、果的蒂落而丧失。那份爱是牢固而长久的,就像虹,在空中短暂的划过,却留下了永不消逝的痕迹,永远芬芳灿烂的痕迹;就像一个故事的高潮,以充满悲壮的英雄般得举动,赢得了永世的颂扬和惊叹。
⑨一个秋天,我捡拾了许许多多的红叶,夹满了书架上的每一本书,像珍藏一个无人知晓的红叶梦。过了许久,当我重温那些故旧的梦时,才发现那些固执的精魂们,早已在我情感疏忽的瞬间,翩然化蝶而飞了,空留下一些毫无色泽的枯败的树叶。这是我无意间犯下的一桩错误,即使我伤透了一颗爱红的心,更使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启发——落红并不是生命颓败的结果,而是生命的复归与起点,在这诚挚的复归自然的途中,谁也阻挡不了它的脚步。而只有在这不断的开落中,红,才有着它的延续,才有着它的重生,才有着它的永恒,才能看到那一份不灭的精神与顽强的生命力。
⑩于是,我学会了在红将飘落的时刻去看花,去森林里散步,见玫瑰花毫无怨悔滴告别枝头,便忍不住把它捧在手里,轻轻地印上我的唇吻,再潇潇地散落泥土中;或者拾起地上的一枚红叶,对着夕阳去窥探那脉筋间的秘密,从那纵横交错的艳红中,读生命对太阳的赞歌;而当我面对一树通红的鲜果时,又沉浸在生命奋斗与慷慨奉献的自豪中!
⑾在捧掬、拾捡、探读的过程中,我想到了与落红同处一个世界的另类:人当艳红吐翠时自也慷慨大度,一旦凋残飘零却又悲凉不堪;人当兼收并蓄之时面对风雨也不屈不挠,而一旦实满果红回报滋育时常不免患得患失。在落红面前,我不仅热泪盈眶……
⑿由此我的梦变得离奇而瑰丽:我化作了一页花瓣、一片红叶、一颗绚丽馨香的果实。
1.“我”所喜欢的“红”有哪些特点?(3分)
2.为什么作者说“落红更令我称颂和敬佩”?(4分)
3.本为以“落红”为题,却又写到“同处一个世界的另类”,这种写法及其好处是什么?(3分)
4.第⑤⑨⑩⑿段都谢了“我”与“落红”的亲近或关系,这在表情达意上有何作用?(3分)
5.本文语言形象优美,试举一例并加以赏析。(3分)
答案:
1.①温和明艳;②质朴而骄矜;③具有美的本质。
2.①红的飘落气势磅礴,撼人心魄;②落红的爱牢固而长久;③落红不是生命的终结与死亡,而是生命的复归与起点,它有着不灭的精神和顽强的生命力;④无私奉献,无怨无悔。
3.运用对比,通过写人的悲凉不堪和患得患失,突出表现了落红豁达的境界和高尚的品格,表达了作者的赞美和崇敬之情。
4.层次分明地体现出作者对落红特征和品性认识的不断深入,展示了作者对落红情感由浅入深、由弱变强的变化发展过程。
5.答案:示例“飒飒的东风裹挟……那惊世一绝的翩翩舞姿……”运用了排比、比喻、引用、拟人等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表现了落红的磅礴气势以及给人以心灵的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