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集

石方:胡适语文教育思想

石方:胡适语文教育思想

胡适(1891-1962)名洪,字适之,安徽绩溪人。学者,诗人,以倡导五四文学革命著闻于世。幼年在家乡私塾读书,思想上深受程朱理学影响。1904年春到上海进入新式学堂。1910年考取庚子赔款官费生赴美国。1914年就学于哲学家J.杜威,深受其实用主义哲学的影响。1917年1月,他的《文学改良刍议》一文在《新青年》杂志发表,提出文学改良八事,倡导以白话代替文言作正式的文学语言,为以新文学取代旧文学打开了缺口,一时享誉全国,被誉为文学革命首举义旗的先锋。1917年夏受聘为北京大学教授。1918年加入《新青年》编辑部,大力提倡白话文,宣传个性解放、思想自由,与陈独秀、李大钊等同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20年代主办《努力周报》,30年代主办《独立评论》,40年代主持独立时论社。1938-1942年出任国民政府驻美大使。1946-1948年任北京大学校长。

胡适是早期提倡白话文的主要代表人物。五四运动以前,他就开始在《新青年》杂志上提倡白话文,出版了我国第一部白话诗集《尝试集》,第一个白话剧本《终身大事》,第一部用白话文翻译的外国小说集《最后一课》和《柏林之围》,第一部白话学术著作《中国哲学史纲》,第一部《白话文学史》。胡适以自己的写作实践证明了文言文能做的事白话文一样能做,为打破文言文一统天下的局面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

他在《如何可使文言文易于教授》一文中指出了历来文言文教学的四大弊端:一是以为徒事朗诵,可得字义,忽视了译释字义的重要;二是教者不懂文字学,不知推究字源;三是忽视文法探讨;四是不讲究句读、标点,致使文法不易解,字义不易定。鉴于此他又提出了国文教学的四点设想:文言文乃是半死之文字,教法上应与教外国文略相似,需用翻译之法;应当重视字源学的教学,以比较古字与今字的差异;文言文有自己的文法,教文言文应该重视文法分析;文言文向来不重视标点符号,所以文句难断,文意难明,教文言文应当重视句读和标点。这些看法确实说出了文言文教学的特点和规律,确定了文言文的基本教学法。

1920年9月,胡适在《新青年》上发表《中学国文的教授》的演说稿,对中学国文教育的目的、课程、教材与教授法、文法与作文等各项,提出了具体的建议。起初是作为一种理想模式提出来的,经过两年的实际观察,胡适又做了若干修正,再次演讲整理成《再论中学的国文教学》。

(一)教学目的。1912年的《中学校令施行规则》第三条规定:国文要旨在通解普通语言文字,能自由发表思想,并使略解高深文字,涵养文学之兴趣,兼以启发智德。

胡适认为,这个要旨本身是属于理想的,内容并无大错。但是考察8年以来的实际情况,却不能不说是完全失败。其原因并不在理想太高,实在是因为方法大错。写在纸上冠冕堂皇,实施起来南辕北辙。目标是通解普通文字,教的却是少数文人使用的文言文;目标是能自由的发表思想,教的时候却不准学生自由发表思想,硬要他们用千百年前的人的文字,学古人的声调文体,说古人的话,事实上的方法和理想上的标准相差这样远,怪不得要失败了。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胡适自拟了一个中学国文的理想标准:(1)人人能用国语(白话)自由发表思想作文,演说,谈话都能明白通畅,没有文法上的错误。(2)人人能看平易的古文书籍。(3)人人能做文法通顺的古文。(4)人人有懂得一点古文文学的机会。后来胡适又把这四条标准修改为三条:(1)人人能用国语自由发表思想作文、演说、都能明白通畅,没有文法上的错误。(2)国文通畅之后,方可添授古文,使学生渐渐能看古书,能用古书。(3)做古体文但看作实习文法的工具,不看作中学国文的目的。

他所定的四条理想标准仍有偏重古文的倾向,但也强调了国语的突出地位,把民国元年的《中学校令施行规则》中所规定的国文要旨由理想的变为可行的。它所拟定的这个标准和我们今天所说的具有现代语文的阅读能力与写作能力,具有阅读浅易文言文的能力是大致相当的。在当时重视古文教学的传统大潮中,能提出人人能用国语自由发表思想,是难能可贵的。

欢迎使用华夏集

华夏集提供权威的新华字典,字、词、句发音,提供大量的谚语内容诗词古文包含唐诗三百首、宋词、元曲精选等经典古诗词大全、诗词名句;古文观止,初中、高中文言文等文言文翻译,并提供古诗词鉴赏,诗词名句等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