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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鼎,字国器,台宁海人也阅读附答案

詹鼎,字国器,台宁海人也阅读附答案

詹鼎,字国器,台宁海人也。其家素贱,父鬻饼市中,而舍县之大家。大家惟吴氏最豪贵,舍其家,生鼎。鼎生六七年,不与市中儿嬉敖,独喜游学馆,听人读书,归,辄能言诸生所诵。吴氏爱之,谓其父令儿读书。鼎欣然,其父独不肯,骂曰:“吾故市人家,生子而能业,吾业不废足矣,奈何从儒生游也?”然鼎每自课习,夜坐饼灶下,诵不休。其父见其志不可夺,遣之读书。逾年,尽通其师所能,师辞之。时吴氏家延师儒,鼎就学,吴氏亦子育之,使学。未数年,吴氏子无能与鼎谈者。其师去,鼎遂为吴氏诸子师。

元末方国珍起海上,不能制,以重位授之。国珍开府[注]庆元,求士为己用。国珍闻鼎有才,以计擒之。鼎为所获,无奈,因为之尽力,为其府都事,有廉名。国珍弟平章事,有人犯法,属鼎治,鼎论如法。平章之妻受赇,请于鼎。持不可,曰:“今方氏欲举大谋,当用天下贤士,一心守法,曷使妇人得预事乎?”不许。妻怒,谮之,系鼎狱,半载乃释。

复起,为上虞制。上虞与伪吴王张士诚地相错,军吏贵臣甚众,以鼎儒生,不习边事,稍违约。鼎会众于庭,引一驿丞,责以不奉公,斩之。在庭者皆股栗膝 行 请 罪 膝 屈 久 不 能起乃罢。后虽元帅、万夫长有所陈说,皆长跪以言,不敢举目视其面。鼎临事有才,简牍满前,须臾而决。

至正末,我兵临庆元城下,国珍惧,乘楼船遁于海。上怒,欲举兵诛之。莫为计,鼎为草表谢,辞甚恭而辩。上读表,曰:“孰谓方氏无人哉?是可以活其命矣。”乃赦之,不问。更以国珍为右丞,鼎亦召至京师。

时河南行省缺郎中,吏部请命鼎为之。丞相曰:“吾同事,以鼎才不可使也。”待半岁,除留守都卫经历,改刑部郎中、刑部佐僚。未完,有司请除吏。丞相曰:“刑部有詹鼎在,胜百辈。”其见称如此。鼎在刑部,一以宽仁行法,威声不起,而人皆乐其不苛刻。会大都督府受赂,除军吏。事发,诬鼎有赃。御史覆鼎,鼎言在留守时所养孤甥来省,恐有之,鼎诚不知。御史曰:“法贵杀有名。”卒诛鼎,与百余人皆死。

(选自《逊志斋集》,有删改)

【注】开府:古代指高级官员成立府署,设置僚属。

6.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而舍县之大家 舍:寄居B.其父见其志不可夺夺:改变

C.时吴氏家延师儒延:迎接 D.属鼎治,鼎论如法属:交付

7.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不与市中儿嬉敖B.皆长跪以言

客亦知夫水与月乎(《赤壁赋》) 处涸辙以犹欢(《滕王阁序》)

C.后虽元帅、万夫长有所陈说 D.其见称如此

岂敢盘桓,有所希冀(《陈情表》)其皆出于此乎(《师说》)

8.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部属于体现詹鼎才能出众的一组是()

①辄能言诸生所诵

②夜坐饼灶下,诵不休

③为其府都事,有廉名

④简牍满前,须臾而决

⑤鼎为草表谢,辞甚恭而辩

⑥刑部有詹鼎在,胜百辈。

A.①②⑤B.①④⑥C.②③⑤ D.③④⑥

9.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詹鼎出身微贱,从小酷爱学习,开始遭到父亲的反对,但苦学不辍,使父亲的态度发生改变,又得到与吴氏诸子一同从师的机会,后来成为吴氏诸子的老师。

B.詹鼎被方国珍用计擒获,不得已做了方国珍府都事。平章之妻受贿替人求情,詹鼎坚持秉公执法,后遭平章妻诬陷,身陷牢狱,半年后才被释放。

C.詹鼎在上虞时,军吏贵臣认为他不熟悉边防事务,多次违反纪律。为整肃纪律,詹鼎以不奉公的罪名杀了一名驿丞,使部属人人畏惧,从而树立了权威。

D.詹鼎曾任上虞制、河南行省郎中、留守都卫经历、刑部郎中、刑部佐僚等职。他在刑部任职时,适逢大都督府受贿案败露,被人诬陷贪赃,后被处死。

10.文中划线句子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

A.在庭者皆股栗膝行/ 请罪膝屈/ 久不能起/ 乃罢

B.在庭者皆股栗/ 膝行请罪/ 膝屈久不能起/ 乃罢

C.在庭者皆股栗膝/ 行请罪膝屈/ 久不能起/ 乃罢

D.在庭者皆股栗/ 膝行请罪/ 膝屈久不能/ 起乃罢

11.将下列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上读表,曰:“孰谓方氏无人哉?是可以活其命矣。”乃赦之,不问。(5分)

(2)臣欲奉诏奔驰,则刘病日笃;欲苟顺私情,则告诉不许。(李密《陈情表》)(5分)

6.C(延:邀请)

7.C(A.介词,和,跟/连词,和,跟;B.连词,修饰/连词,转折;C.所字结构;D.代词,他/副词,大概)

8.B(②写勤奋③写清廉)

9.D(河南行省郎中的请命被丞相否定,未遂。)

10.B

11.(1)皇帝读了奏表,说:“谁说方国珍手下没有人才呢?这就可以让他活命了(或“凭借这样的人就可以让他活命了”)。”于是赦免了方国珍,不再问罪。(“孰”“是”“活其命”各1分,句意2分)

(2)我很想遵从皇上的旨意赴京就职,但祖母刘氏的病一天比一天严重;想姑且顺从一己私情,但报告申诉不被允许。(“则”“苟”“告诉”各1分,句意2分)

[参考译文]詹鼎,字国器。台湾宁海人。他的家族向来贫穷,父亲以在街市卖饼为业,租本县有钱人家的屋子居住。有钱人家中只有吴氏最富裕显贵,租住在吴氏家时,生了詹鼎。詹鼎六七岁时,不喜欢与街市儿童嬉戏游玩,唯独喜爱上学馆听人读书,回家后就能说出学生们所诵的内容。吴氏爱其聪敏,劝詹鼎的父亲让詹鼎读书,詹鼎非常高兴,但他的父亲不答应,骂道:“我们本来就是做小生意的人,生了儿子就能够从事这行职业,我的职业不会后继无人就足够了,为什么要跟着读书人呢?”然而詹鼎每节课都认真学习,夜晚常在饼灶之下捧书诵读不止。他的父亲为之感动,于是让他入学读书。一年之后,把他老师所能教的都学会了,老师告辞离开了。当时吴氏聘请了儒学老师教授他的孩子,詹鼎就从学于吴家,吴氏同样把他和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让他学习。没过几年,吴氏子弟无人能及詹鼎。他们的老师辞别离开了,于是詹鼎被聘请为吴氏孩子们的老师。

元末,方国珍起兵海上,朝廷不能制住他,于是授予他高官。方国珍在庆元成立府署,选置有才能的人为僚属。方国珍听说詹鼎有才能,用计谋扣留了他。詹鼎被抓住后,没有办法,于是替他做事,作了庆元府都事,以廉洁出名。方国珍的弟弟担任平章事的时候,有人违反法律,交给詹鼎处理,詹鼎按法论罪。平章事的妻子收了贿赂,代人向詹鼎求情,詹鼎坚持不同意,说:“现在方国珍想要做大事,应该用天下贤能的人,应该完全遵守法令,怎么能让妇人干预呢”。詹顶没有答应。平章事之妻非常恼怒,诬告他,詹鼎被抓进了监狱,半年后才被释放。

詹鼎又被起用,任命为上虞制。上虞与伪吴王张士诚所占地相互交错,军吏贵臣很多,他们认为詹鼎是一介书生,不懂得军旅事情,屡次怠慢不守约定。詹鼎借会众之时,责一驿丞不奉公,斩首示众。在庭内的人都吓得发抖,跪着上前请罪,直至跪得无法站起来,詹鼎才罢休。后来即使是元帅、万夫长有事禀报,都是跪着说话,不敢抬头看着詹鼎的脸。詹鼎处理事情很有才能,即便公文堆满桌,他也能很快处理完。

至正末年,我军(朱元璋的队伍)兵临庆元城下。方国珍万分恐惧,乘船藏到海上去了。皇上大怒,想要派水兵诛杀他。(方国珍)走投无路,詹鼎代方国珍草拟了上表,他的言辞谦卑恭敬,软中有硬。皇上浏览表文后叹道:“谁说方氏手下没有能人啊,凭借这样的人就可以让他活命了。”就赦免了方国珍,不再问他的罪。任命方国珍为右丞,又把詹鼎召至京师。

当时河南行省郎中一职空缺,吏部请求任命詹鼎担任这一职务。丞相说:“我和他共事,知道凭詹鼎这样的才能,不应该外派的。”待职半年后,任命为留守都卫经历,改刑部郎中、刑部佐寮。任职未到期,有司衙门奏请削减刑部官员编制。丞相说:“刑部有詹鼎在,胜过许多人。”他被称赞到这等地步。詹鼎在刑部,执行法令一向宽大仁厚,没有威名,人们都对他的不苛刻感到高兴。碰到大都督府受贿任命官吏。事情败露,詹鼎被诬陷收受了赃款。御史审问詹鼎,詹鼎说在留守时他所收养的外甥来探望时,可能有受贿的事,而自己实在是不知情。御史说:“执行法令贵在杀有名气的人。”最终处死了詹鼎等一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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