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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上的眼睛阅读理解(​​​​​​​心上的眼睛阅读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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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上的眼睛阅读原文及试题

欧阳黔森

文本一:

我不止一次站在娄山关的隘口,俯瞰一片巍峨的群山。

这是大娄山脉最为险要的地方。隘口向北入川,向南入黔。过了此险便可两边长驱直入,再无如此雄关。娄山关总有很多人,特别是春天的时候。来得最多的是青少年,他们的目的很明确,是来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我的远房亲戚丁三是这里的工作人员,年纪与我相差无几,按家族字辈儿,我得叫他一声老叔。他记得很深的是学生们在一脸严肃的老师的讲解中并不肃静,他们叽叽喳喳一个个吵闹不休,还一个个快乐地手舞足蹈。看着老师的难堪,丁三老叔并不难过。因为丁三老叔想,红军伯伯们也不会难过,他们应该骄傲,是因为他们英勇地化成了山脉,才换来今天学生们毫无顾忌的笑声。我很奇怪,丁三老叔小学未毕业,如何会不说牺牲,而讲化成了山脉这么好的词儿。

我去娄山关是家常便饭。我是一个有英雄情结的人,险峻的娄山关是英雄夺关斩将展示风采的地方,这也正是我经常想去的理由。那儿的山,那儿的风,都洋溢着英雄的味道。每当我站在隘口上,仰望山壁上那幅巨大的草书,并情不自禁地朗读它的时候,我的血液就沸腾起来。其实主席《忆秦娥娄山关》的填词,我早已背得滚瓜烂熟,可我每次依然会沿着毛体那潇洒苍劲的笔力逐字逐句地读下去,仿佛只有读才够力量、够味道。当读到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时,我全身的每一根毛细血管都张开着,血液像涨满春水的溪流,正汹涌澎湃浩浩荡荡地奔向心海。我从这奔流中充分体验了血往上涌后那胸中无比宽阔的味道。

正思量着什么时候去看丁三老叔,却不想从电视里知道有一种叫非典型肺炎的病突然来到了世上,说是尽量少出门流动,于是我有了充分的理由,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去娄山关了,当然也就很久没有见到丁三老叔。

知道丁三老叔的消息是五月中旬的时候,我的一个同事经过娄山关时看见了丁三老叔,说是有一帮人戴着口罩,在山口盘查过往车辆上的人员,每个人必须要量体温。丁三老叔忙这忙那地给那伙人当助手。听了这个消息,我是下决心要去看一看丁三老叔的。我知道丁三老叔到山垭口去了,便迫不及待地找他去。

我首先看到的是山垭口山壁上熟悉的那幅《忆秦娥.娄山关》。那巨大而苍劲的毛体字,在此时看来,我感觉它更显得庄严而潇洒。再看到的是,丁三老叔在那幅字下,抱着一个男军人的大腿往上推,旁边还有一个女军人在帮忙。看来俩人很吃力,几乎支撑不住那位高大的男军人的身体,那军人的手指总和石壁上的毛体字还有那么一点距离。山壁上那些潇洒而苍劲的字,我也曾不止一次在朗读中产生出想触摸它们的冲动,但终究因了我不够高而打消了念头。从这个男军人高大的身材来看,他也许奋力一跳就能触及那些字,我很奇怪,这么高大而健壮的军人,怎么还要两个弱小的人帮忙?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我也来不及想些什么,我赶紧搭上了一把力。放下那位高大的军人后,我看到那男军人昂起的头颅对周围的反应有点儿迟钝,我感觉他的眼睛可能有问题。我静静地看着他,看到墨镜下有泪水流下后,他说话了,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他摸的方向,我终于摸到了,摸到了。我顺着他手的方向,看到的是而今迈步从头越。

我与两位军人,在纪念碑下的石梯上坐了很久,知道了两位军人都是军医。男军人参加过边疆战斗的救护,后因公受伤,双目失明。女军人是内科大夫,是呼吸道病的专家。这位女军人报名参加非典治疗队援京,可是报名的人太多,院领导没有同意她去,理由就是因为她丈夫双目失明没人照顾。男军人听妻子读报,听电视,每天关注着疫情,心情一直处在激动中。

我虽然没有了眼睛,可是,我的心现在比什么时候都清楚。我有眼睛,这眼睛比头上的还要清晰,我的眼睛就在这里。男军人面对着苍山如海,手指着胸口说。

我和丁三老叔下山的时候,两位军人还坐在石梯上,我想男军人正用心上的眼睛遥望着一片起伏的连山。

(有删改)

文本二:

于我而言,创作文学作品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除了写作,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能让我如此愉悦。

我为何对短篇小说情有独钟?自有我个人的想法。我在还没有完全弄懂小说为何物的时候,就开始了短篇小说的创作。那时候以为小说很简单,短篇更不在话下,随便一写就会发表,或者一不小心就会因此出名改变命运,活活欺小说太甚。接连几封退稿告诉我,小说是不那么好欺负的,失败的滋味,当然还铭心刻骨。但就像历史总愿意书写好的一面那样,我也愿意回忆写作之初的美好冲动,夜深人静了,身体总憋着一股劲儿,或者说一口气,他需要吐出来,释入在稿纸上。吐这口气不需要太长时间,只一个晚上,也不需要太多的笔墨纸,20页300格的稿纸,这便是我心目中的短篇小说。

据我的经验,短篇小说可称得上是一种快乐的形式。首先它的篇幅短小,不需要太耗体力,在兴奋点还没有消失的时候就已经完成,所以常常给人以饱满、激动和完美的印象;其次它是自由的,任何一个刹那的想法,只要你愿意,都可以变成短篇小说;再次是它能够给人以成就感,无论长短,它毕竟是小说,况且世界上还立着那么几个靠短篇成为大师的榜样。于是乎,我这样的懒汉,终于找到了借口,在没有写出大部头之前,无端便有了良好的感觉。如果说我在写长篇或者中篇的时候倍感痛苦和劳累,那写短篇的大部分时间里却感轻松和快乐。在阅读人群和阅读时间都越来越少的今天,短篇显得尤其适合阅读,它就像小说的浓缩液,能最大程度地去掉废话,能在最短的时间里给读者以小说的全部感受。所以我以为短篇不仅是一口气写完的,它还必须能够让读者一口气读完。

(节选自欧阳黔森《我的文学理想与追求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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