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改革的关键在于课程的文化角色、品质、功能的转变。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赋予了学校课程全新的文化面貌、视野与旨趣。课程由文化的工具存在转变为文化的本体存在,由肯定性定位转变为探究性定位,由认同性模式转变为生成性模式,实现了学校教育文化范式的根本转换。
我国新课程改革,绝不是单纯的课程内容更新或教材变换的问题。它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范式的根本转换。无论是对新课程的研究,还是对新课程的实施,都必须深刻地领会新课程的精神实质,充分地理解新课程改革的理论。否则,一味地、单纯地就新课程改革的具体政策进行现象化的分析与解释,就会因为陈旧的思维方式而使新课程改革流于形式。然而,在今日我国新课程改革中,无论是理论探究还是实践发展,都明显缺乏深层次的思维方式的转换。因此,关于新课程改革的理论创新与思维方式的研究,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尤为迫切。
课程改革,突出地表现为课程与文化关系的思维方式转换。课程与文化有着天然的血肉联系,离开文化,课程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任何课程理论研究与课程改革实践,无不以某种文化学理论为逻辑支撑。
一、课程的文化角色
就历史发展而言,课程是作为文化的工具存在而产生和发展的。古往今来,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学校教育在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但唯一不变的就是学校课程的文化工具角色。这种工具角色不仅造成了课程与文化之间的机械性联系,而且造成了课程在实践发展中的文化锁定现象,即学校课程只能在社会文化为其圈定的轨道上确定其宗旨与使命,在社会文化的框架内寻找存在的意义与依据。在学校课程的历史发展中,课程的文化工具角色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课程作为文化代码。课程作为文化代码,决定了课程必须如实地反映现实文化,而不能制造文化。也就是说,课程作为文化代码,一方面为课程规范出了中介地位,另一方面为课程设定了标准化内容。社会本位的、规范化的社会文化构成了学校课程的本体。课程不过是系统化的、可控化的社会文化。
其二,课程作为文化资本。即学校课程常常与个人的前途、命运、社会地位、个人成功与自我实现等联系起来,发挥着资本的调控作用,以至于学校课程成为决定个体身份、资格的手段或标志,从而实现有效的社会控制。学校及整个社会对学生发展状况的评定主要是以学生对这种文化资本的占有水平为依据,作为个体受教育程度及接受教育资格的标志与依据的学历证书及学业成绩单,无非是个体对文化资本的占有水平的一种凭证而已。
其三,课程作为文化霸权。即课程作为一种社会法定文化的控制手段。课程所选择、传递的文化不过是法理化的社会文化,其根本旨意在于对这种法理化文化的认可与服从。对此,社会学家布迪厄认为:在文化资本的获取上,是否来自正规学校教育抑或是否是占有学校课程所传递的文化资本则具有较大的区别。自学者的资本随时会受到质疑。[1]因为它不是来自正规教育的霸权文化。这就意味着,只有接受学校课程这个霸权性的文化资本,才会拥有合法的资格,才会得到社会的承认与保护。
作为文化传承工具的角色定位,使社会文化对学校课程具有本体论意义上的先在性与决定性依据及作用。自古迄今,相对社会文化而言,学校教育及课程滞后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僵化的知识本位主义指导思想、机械呆板的训练模式与方法、学生的自主性与创新能力缺乏等种种问题,都可说是课程的这种文化工具角色定位的必然结果。
在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中,课程则被赋予了与时俱进的内容。本次改革要求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强调课程内容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以及与学生生活的联系。从而使课程从根本上加强了社会文化的工具角色,成为一种真正具有教育意义的教育文化。这种教育文化不仅超越了社会文化、客观知识的束缚与制约,使课程成为一种与现实的社会生活、学校生活以及学生经验密切相联的文化存在,而且从根本上赋予了教师与学生的文化主体地位。这样,学校课程便因为从静态的知识世界走向动态的生活世界而具有了独特的文化意义。
知识世界遵循的是认识论与决定论原则。它追求的是绝对的、普遍的、价值无涉的结论与定论。课程作为文化传承的工具,就是将文化化约为系统化的、可量化的、程序化的、等级化的知识。这样,文化便被物化为可占有的、可获得的财产、权力及资格,从而使课程在文化学意义上变成了一个虚概念,它虽传承文化,但却不是文化。而生活世界遵循的是理解论与价值论原则,它追求的是对具有无限可能性的意义、价值的感悟、理解与建构。而意义与价值则是文化的重要内涵与象征。因而,走向生活世界就是走向文化世界。脱离生活,仅仅以传承抽象的定论性、结论性知识为角色指向,忽视对学生人格的培养与心灵的唤醒,不仅使教育失去了活力,而且也使教育脱离了文化世界。德国当代哲学家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指出:文化与精神不是物与占有,而是生命与自我活动。人接受文化不是使自己被塑造、被社会化,而是自由地习得和自我活动。[2]无疑,活生生的文化不会被占有,那种指向占有的文化只能是技术,而不是教育意义上的文化。作为一种教育文化,学校课程不应仅仅指向作为认知对象的知识世界、作为占有对象的文化财产、作为服从对象的道德戒律,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所谓的社会化;它应指向充满意义的生活世界,使学生在自我创造、自我实现的过程中实现个性的全面、自由与和谐发展。显然,走向生活世界的新课程,消解了知识的确定性逻辑,促使受教育者对生活的意义与价值进行积极的探索,对社会生活价值与意义自主地做出解释与建构,从而使课程的文化角色发生根本性的变革,从文化的工具存在转变为文化的实体存在,从关于社会文化的圣经转变为关于教育生活的文化。
二、课程的文化品质
课程作为社会文化传承工具的角色定位,使学校课程在文化学意义上呈现出明显的中介性、附属性、他律性特点,从而造成学校课程文化的本体性、主体性、自律性品质的缺失。也就是说,课程作为文化传承工具的命题,将课程在逻辑上从文化母体中分离出来,割断了课程与文化之间的有机联系,使课程在本质上变成了一种缺乏文化性的、工具性存在。而作为文化传承工具的学校课程,必然以认同已在的社会文化为先决条件,将个体的发展完全看作是由这种绝对正确的社会文化所规范和决定的,而个体也被要求无条件地认同与接受这种由学校课程所承载的社会文化。于是,工具化的角色定位使学校课程呈现出了一种特定的法理性品质。这种法理性品质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课程的文化肯定性品质。即课程所传承文化的普遍性、确定性品质。课程陈述则表现为一种真理话语。肯定性品质决定了学校课程所传承的文化是以一种普适的、永恒的知识形式而存在的。千百年来,学校课程无不是由这种肯定性知识构成的。把这种所谓的千真万确的知识编辑成课程并传承这种肯定性的知识,是学校课程存在的根本性依据。于是,学校课程便成为肯定性知识的同义语,课程的实施就在于学习并掌握这种真理般的知识。显然,肯定性品质昭示了这样一种思维方式与话语表述逻辑:学校课程所传承的文化、知识是绝对正确的、不容质疑的,从而使学校课程呈现出明显的僵化、凝固化和反历史性特点。
其二,课程的文化同质性品质。即课程所传承文化的统一性、一致性品质。同质性品质决定了学校课程所传承的文化是以一种具有明显地域性、民族性特点的所谓公共文化的形式而存在的。同质性是有史以来学校课程的根本品质之一。任何国家的学校教育,都是通过使课程同一化、无分歧化来弘扬本地域文化、本民族文化,使人认同这种文化,以确保社会的同质化。课程的实施就在于对这种民族中心主义、地域中心主义道德观念、价值体系的灌输。显然,同质性品质使学校课程在文化选择与加工过程中定于一尊,否定、诋毁异域异质文化,强调共相、蔑视殊相,从而使学校课程呈现出明显的封闭性、保守性和排斥性特点。
其三,课程的文化强制性品质。即课程所传承文化的专制性、不可抗拒性品质。课程陈述则表现为一种权力话语。强制性品质决定了学校课程所传承的文化是以一种具有教化性、控制性、操纵性特点的意识形态的形式而存在的。强制性品质作为特定国家与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学校课程发展中表现得极其突出。尤其是在阶级社会中,课程的文化强制性品质是学校教育贯彻统治阶级意图、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根本保证。而在现代工业化社会中,学校课程的文化强制性品质也没有因为阶级观念与界限的淡化而消失。由于作为工业文明象征与重要内涵的现代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一种操纵与控制人的力量,因而具有了社会服务功能。而以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学校课程也必然呈现出明显的意识形态品质。
肯定性、同质性、强制性品质,从根本上消解了学校课程独特的文化品性及其内在的价值标准与宗旨,造成了学校课程文化性缺失这一异常严重的后果。课程只有诠释、补充的职责,却无反思、批判与创新的品质。千百年来,学校教育的工具品性、灌输与训练机制、教育教学理论的教育术品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病理现象与荒废现象等,无不是学校课程的这种法理性的文化品质使然。所以说,教育改革的关键在于学校课程品质的转变。
在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中,课程则被赋予了更优秀的、体现时代要求的品质。本次课程改革要求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这就使得那种法理性的学校课程失去了存在的依据,使学校课程成为一种教育文化。与以往的课程只关注结论性知识及其掌握效率不同,新课程更加关注学生对文化的探究与理解,视过程先于结果、重于结果。因而,它不再是一种建立在传统认识论原则基础上的封闭的、结论性的知识体系,而是一种建构性的、探究性的文化。作为一种建构性、探究性的文化,新课程坚持真理与知识的解释性、理解性和生成性的逻辑与原则,反对绝对的、客观的知识与意识形态灌输,反对对已定论东西的无错误的掌握、认同与输出,视学生为文化的解释者、建构者,而不只是文化遗产的继承者。于是,新课程的话语表述方式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它不再是一种普适性的、永恒不变的绝对真理,不再是排斥异己的形式与教条,不再是不容质疑的意识形态,而是一种具有协商与对话性质的教育资源库,即一种用于探究的多元化的、多功能的、开放的、不确定的学习资源、材料与环境。
抛弃传统认识论确定性的文化观、知识观、真理观,是当代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探究的主旋律,也是当代人类社会实践发展的必然选择。当代著名哲学家卡尔波普尔认为,理论、科学、知识都是一种猜想,它们是不可证实的、不能得到充分支持的;科学理论与假说没有区别;证实主义的可靠知识是不存在的。他说:在哲学和科学领域,我们主要关心的应该是探索真理,而不是证明真理。[3](46)我们是真理的探索者,但不是真理的占有者。[3](50)显然,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具有广泛的、深刻的时代背景及理论基础。扬弃传统的确定性的课程认识论是当代教育理论探究的主旋律,也是当代学校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从而使我国学校课程的文化品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即从认同性、法理性、教条性课程转变为探究性、自主性、实践性课程,从标准化的、统一的、机械的人才加工模具转变为过程性、情境性、民主性的人才培养平台。
三、课程的文化功能
课程起源于文化传承的需要,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然而,在课程漫长的以文化承传为宗旨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这一原点使命和原始性的旨趣逐渐地演绎出一个关于课程与文化关系的化约性命题,即课程作为文化传承的工具。这一命题作为课程实践的根本性的立论依据,赋予了学校课程千百年来都不曾改变的功能,即传承文化的功能。在课程实践发展中,这种传承文化功能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课程的文化选择与加工功能。即课程对社会主流文化的筛选与整理功能。传承什么样的文化,是课程首先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对文化的选择与整理,便成为课程的重要功能之一。受制于这一功能,有史以来的学校课程都只不过是社会现实文化在学校的有针对性设计与反映而已。历史地看,社会文化无疑是课程的决定性来源,选择最好的文化,并对其进行编码、整理,使学生更容易接受,这样的追求与努力无可非议。学校教育不可能也不允许毫无原则地、杂乱无章地传递所有的文化现象,课程对文化的选择与整理是必要的、必需的。但从逻辑上予以检视,这种功能使学校课程只是在现有的社会文化框架内寻找、确立自身的存在依据,照相式的选择与技术化处理,使其只能反映文化、再现文化,而不能创造文化、生成文化,更不能建构具有自律性品质的教育文化。
其二,课程的文化维持与强化功能。即课程对社会主流文化的诠释与辩护功能。捍卫、维护先进的主流社会文化一直被视为学校教育当然的任务与学校课程的特定功能。这种功能具体表现为课程对所选择的、用于传承的社会文化的合理性予以充分的令人信服的的阐释和论证,使学生认同与服从。课程的文化维持与强化功能,将被选择的某种文化美化为普遍适用的、最好的文化或绝对客观的知识、真理与规律,其实质在于奠定与巩固先进的主流社会文化法理化地位,排斥那些低劣的落后的文化,以实现个体的社会化与社会的同质化目的。无疑,文化维持与强化功能从根本上消解了课程的文化交流与融合功能。
其三,课程的文化复制与生产功能。即课程对社会主流文化的传播与扩散功能。作为传承文化的工具,课程最重要的功能表现为对所选择与整理的先进文化进行系统化的传播与生产。追求文化传承效率的最大化,成为学校课程乃至整个学校教育的核心指标。学校教育的全部追求与运行机制、评价标准与方法等,无不以此为依据。于是,课程被称为一种文化课。课程实施被化约为一种机械的、肤浅的掌握式学习与占有式学习。这种学习只有一个目标,即死记硬背规定的、有形的、被称为财产的文化,以至于有没有文化、有多少文化,成为教师对学生评价与鉴定的基本标准与内容。无疑,文化复制与生产功能从根本上消解了课程的人的情感、精神与灵魂的陶冶、升华与感悟等方面的功能。
上述三种课程文化功能最终导致学校课程运行的认同模式。这种模式将学校的教育教学过程定位为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遵循一种程式化的输入产出式的运行轨迹。对此,弗洛姆认为,这种教学千方百计地输送给每个学生一定量的‘文化财产’,并在学习结束期间给每个学生发证明,证明他们至少占有最低限度的知识。而学生的学习所使用的方法不外两种,不是把学过的东西硬塞进记忆里,就是小心翼翼地保存他们的笔记。[4]从而造成学校课程更为深刻的、无形的内涵、使命与功能被消解。
在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中,课程则被赋予了更大、更合理的功能。本次课程改革明确要求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强调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促进学生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等。这些改革使课程的功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从消极地鉴定、维护、传播文化财产,转变为促使学生积极地探究文化与自主发展。
课程的功能本应在于使学生自己建构起一定的文化,而不只是单纯地传递某种外在的社会文化。英国教育学者RC巴罗曾说:我们在对我们的年轻人进行社会化时不让他们变得毫无批判能力是十分重要的。虽然我们传递文化传统,并且开始使他们初步了解社会的一切方式和信念,但我们需要培养他们以一种批判的、理性的和自主的方式进行独立思考的能力。[5]可见,对社会文化只认同、服从,而不反思、批判,从根本上说就不是或不符合教育的本性与逻辑。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如果教育仅仅被弄成由被动、有依赖性的学生去对以往的人类成就做某种无益的复诵,那么,教育似乎就失去了意义。[6]显然,从对文化的传递与占有转变为对文化的发生与创造,新课程功能的转变,为教育本体功能与内在旨趣的实现搭建了支持性平台,使学校教育过程突破了有史以来基于外部塑造的灌输式与认同式模式,课程实施从政治对话转变为教育对话,教学过程从机械、被动地传承与占有文化财产的过程转变为学生自我建构、个性的全面发展和促进文化变革、生成的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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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莱克莱登.课程与文化[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1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