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会有一到两本书,让你看了为之一振。今年这一本比往年来的要晚一些。这就是法国科学家布封的《动物素描》。
我发现一个特别奇怪的现象,最有趣最生动的文学往往出现在文学圈以外,比如画家陈丹青的《退步集》,建筑师张永和的《作文本》,经济评论家许知远的随笔专栏,教师毛尖的影评。开始我以为这个现象只有中国有,但是最近,我刚刚读了布封的《动物素描》,让我知道自己的发现原是放之四海皆准。
一点不夸张,我在阅读过程中屡次心中一沉,又屡次笑喷。老布封一本正经评论动物的态度让我觉得有趣极了。下面我尽量在自己手指关节允许的范围内大段的引用给你们看。
这本书的第一篇是《马》,老布封行文的优美和实在充分体现在这一篇中,言之有物。请看第一自然段:
征服这种豪迈而骠悍的动物,是人类最高贵的征服之举。马与人共同分担战争的辛苦,分享征战的光荣;马与它的主人一样勇猛无畏,看到战情紧急却勇往直前;它对兵器的碰撞声习以为常,喜欢并追逐这种声响,与人一样兴高采烈;它分享人的快乐:无论是狩猎、赛马、还是奔跑,它总是行为出众,耀武扬威;然而它的顺从也并不亚于勇敢,它并不程其烈性,它懂得节制自己的举动;它不但驯服于骑手的操纵,而且似乎还探寻察看他的意愿,经常按照主人的表情留给它的印象而奔跑、缓行或停步;这是一种生来舍己为人的动物,甚至会迎合别人的心愿,它以动物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执行别人的心愿,我们希望它所做的一切,它都能感觉得到;它毫无保留的奉献自己,不拒绝任何使命,尽一切力量来为我们效力,它还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不惜牺牲生命来更好地为我们效力。
第二自然他并没有继续开展下去,而是话锋一转:
上面所说的是其才能得到发挥的马,是天然品质已被人工驯化过的马,是从小就得到悉心照料,后来又经过驯养,专门为人效劳的马,它所受的教育从丧失自由开始,以受到束缚而告终;
在我看来,这篇《马》一点不亚于我们韩愈老先生的《马说》。通篇都是精彩段落。但如果非要较真说出哪里最精彩,我觉得在最后,最后一个自然段,是说在所有身材高大的动物中,马是各部位比例最匀称,最优美的这是布封拿马和驴,和狮子,和牛,和骆驼,和犀牛、大象作比较之后得出的结论。
第二篇是写《驴》,
我们养马,对它进行驯化、照料、教育、训练,却让驴受到最下等的仆人们的粗暴对待,或者儿童们的任意耍弄。经过驯养之后,驴并没有获得什么,而只是失去一切;诚然,它没有大量的优点,但事实上,它会因为我们对它的冷遇而丧失了这些优点:它是粗野乡民的玩偶、取笑嘲弄的对象,他们手拿木棒赶它,不小心,不分轻重地打它,让它驮重物,使它疲惫不堪。我们没有注意到,要是世界上没有马,驴对我们来说就是牲畜中头等的、最标致、长得最匀称的。
驴幼年时是欢快的,甚至比较漂亮:它有几分轻盈和雅致;但是,它很快就丧失了这些优势,或者由于年岁,或者由于受到恶劣的对待,它变得迟缓、难以管教、愚顽固执;但它对子女有强烈的爱心。普林尼向我们证实,当有人将它们母子分开时,母亲甚至会穿过烈火去与子女再会合。尽管它通常遭到粗暴的对待,它仍依恋主人:它从老远就感到这一点,将他区别于所有别的人。它像马一样步行、小跑、奔走;不过所有这些动作比马要小,要慢得多。尽管它起先能够以较快的速度奔跑,但是它不能在较短时间里连续跑完一段路程,不管它采取什么步伐前进,要是我们赶它,它很快就会疲惫不堪。
布封的观察和论述都十分认真、准确、说到绵羊:
只是由于我们的救助和关照,这种羊过去和现在才得以生存,并将继续生存下去:它自己不能谋生。母羊完全没有自我保护能力;公羊只有微弱的能力:它的勇气只不过是一种活泼劲儿,对自己毫无用处,对其他羊也不合适。
而山羊天生具有比绵羊更丰富的情感和本领:它自愿与人为伍,容易和睦相处,喜欢抚摸,能够依恋主人;它比绵羊更厉害、更轻盈、更灵活,却不像绵羊那么羞怯;它活跃、易变、好淫、游荡。它好像是出于一时的兴致,步行、停下、奔跑、跳跃、靠近、离开、暴露、掩藏或逃跑,没有任何别的确定性原因,只是出于它的奇特、强烈的内心情感;器官的全部韧性,身体的全部精力,几乎足以使它行动敏捷和迅速,这是它与生俱来的特点。
这段对山羊的描写让我想到,在西方神话里,掌管性和畜牧的潘神就是半山羊半鱼的怪物,也就是摩羯座,俺的星座。
在刚进入这本书时,我就猜到像布封文风和人品都这么踏实的人肯定不会喜欢猫,果然《猫》的开篇第一句话就说:猫是个不忠实的家仆,我们只是迫不得已才养它,为的是用它来对付另一个更惹人讨厌的、赶不走的害兽。这当然不包括那些对所有家畜都感兴趣,养猫仅仅为了取乐的人;当它们更大些,就肯定会变成盗贼,像骗子一样温和、顺从、迎合主人。
它们乐于窥伺、袭击、冷漠地伤害所有弱小动物,如鸟儿、幼兔、小野兔、家鼠、田鼠、蝙蝠、鼹鼠、蟾蜍、青蛙、蜥蜴和蛇。它们没有任何驯良的习性,也缺少灵敏的嗅觉,而这是狗身上的两种优秀的品质;因此,它们看不见小动物时就不再去追捕;它们不追赶小动物,但是却等待着,冷不防地袭击这些小动物。在长时间的戏耍以后,甚至它们根本不饿,不需要用这个战利品来满足胃口时,在没有任何必要的情况下把猎物弄死。
这些猫,虽然居住在我们屋里,但是我们不能说它们就是家庭里的小动物;我们甚至可以说它们完全自由;它们只做自己愿意做的事,它们想远离一个地方时,世上没有什么能让它们多待一会儿。
它们的睡眠是轻微的,它们不熟睡,却装出熟睡的样子。它们缓缓地步行,几乎一直沉默,不发出一点声响;它们隐藏起来,到远一点的地方去排泄。再用泥土覆盖起来。不过最后布封也忍不住给通灵的猫们一句诗:它们的眼睛在黑暗中也发亮,可以说差不多如同宝石在夜里把白天所浸染的光线映射出来。
布封从马、驴、羊这些离人类较近的动物论述开去,渐渐引出那些不太常见的动物。《狼》这一篇十分有趣。我读起来好像看到一种低贱、贪婪又贫穷的人。
狼生性粗鄙而卑贱,但是必要时也能变得机智,迫不得已时也能变得大胆,饿极了就会铤而走险,去袭击有人看守的牲畜,尤其是小绵羊、小狗、小山羊等容易叼走的动物。狼这种窃贼一旦得逞,就会卷土重来,直到吃了大亏,受了伤,或被人和狗赶走为止。
狼的力量很大,尤其前半身各部位,体现在脖颈和鄂部的筋络上。狼可以悬空叼着一只绵羊,跑得比牧人还快,也只有牧犬才能追得上,逼使它丢下掠获物。狼撕咬起来特别凶残,对方越不反抗它就咬得越凶;如遇到有自卫能力的动物,它绝不会有勇敢之举。如果它挨了一枪,一条腿打断了,他就会大声喊叫;然而,人再用棍子来最后结果它的性命时它却不会像狗那样哀号。比起狗来,狼更凶残,更健壮,但是不那么敏捷。狼整天整夜地行走,奔跑,到处游荡,不知道疲倦,在所有动物中,也许狼最不容易跑得精疲力竭。
还有关于鹿,河狸,斑马,各种鸟等好多动物。关于斑马特别逗,老布封在最后一个段落写道:因此,斑马既不是马,也不是驴。斑马就是斑马;这是因为,虽然我们一直努力让斑马与马或驴接近,但是我们还没有能让斑马与马或驴实现杂交或繁殖。我几乎笑喷,这种写法在老布封本人一定是治学严谨的科学态度,但是我读起来简直就是冷幽默:它们不互相干,所以它们不是同类。
很多精彩的动物素描里有两个是我个人特别喜欢的,一个是《獾》;一个是《树懒》。这是两个悲剧性的动物,老布封笔下有很多悲剧性动物。树懒你们自己去读吧。我将《獾》这篇全文抄写下来(我对你们多好):
《獾》
獾是一种懒惰、多疑、独居的动物,通常隐居在最偏僻的地方,最阴暗的树林里,在那里挖个地下住宅;它仿佛逃避群居,甚至逃避阳光,生命的四分之三都在黑暗的居所里度过,只有在觅食时才出去。由于它身长、腿短、爪尤其是前足的爪又长又结实,它比别的动物更善于刨开土壤,挖洞钻进去,并把挖出的杂物抛到身后。它将洞穴挖得迂回倾斜,有时推进到很远的地方。狐狸掘地没有如此灵活,便侵占獾的劳动,狐狸无法以力量来强制獾离开自己的家,便使出计谋,吓唬獾,在穴口守候,甚至利用粪便来污染,迫使獾不得不离去,然后,便占领了这所宅子,将其拓宽,清理干净,变成自己的洞穴。被迫放弃家园的獾却并不更换故乡,它走出一段距离,重新在挖一个窝,只有夜里才出去,很少走远,一感到危险便返回来。它只能以此来保证自己的安全,逃是逃不脱的,它的腿太短,跑不快。若是在洞穴外突然撞上狗,狗会迅速赶上它。不过,狗很少能捉住它,战胜它,除非有人相助。獾毛极厚,腿、颌、齿和爪都十分结实;它会躺在地上,使出浑身解数,以全部力量和全部武器,给狗以重创。而且,它生命力十分顽强,可以搏斗很长时间,勇敢抵抗直至最后一刻。
我喜欢极了这一篇,他所描写的这种动物太有趣了。我之所以如此喜欢,就是因为我觉得我和獾有很多共性:懒惰多疑独居。不愿意出门,甚至被狡猾的人算计,我也没什么所谓。如果迫不得已要打架,平时文弱的人一定会表现出拼命的架势(像《有话好好说》里的李保田)。
这篇文章应该结束了。但是我该为将要读此书的诸位提示一下,在《动物素描》的后面部分,是布封伯爵的书信录。其中有一篇是写给沙皇俄国叶卡捷琳娜女王的,关于她的各种桃色轶闻一直为各种猥琐的史学家津津乐道,最黄的段子是肥胖的她经常用自己的身体慰劳战场归来的战士。如果你也同我一般感兴趣,别害羞,可以仔细研究一下。提醒您,当时法国布封伯爵已经74岁了,他派了儿子前去。
我暂时就读了这么些篇,另外还有很多关于鸟的文章没读。关于狮子、鼹鼠、河马、熊和象。我猜一定也很有趣。留在日后发现。在此严重感谢一下译者刘阳先生,他本着和布封一样务实的治文态度,舍弃华丽词藻和虚妄的比喻,使布封的行文韵味如朴玉一样在汉字中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