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琳 2004年4月1日:
我教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第九册《古诗二首.石灰吟》中的第三句粉骨碎身全不怕,总觉得很别扭。因为我们日常生活中,通常都是说粉身碎骨,很少有说粉骨碎身的。学生背这首诗,也每每背成粉身碎骨全不怕。为什么诗人不用粉身碎骨这一通常的说法呢?
张庆:
为什么诗人不用粉身碎骨这一通常的说法呢?这涉及到古诗的平仄问题。
《石灰吟》是一首平起式的七绝。平起式七绝各句的平仄是这样的: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第三句仄仄平平平仄仄(其中一、三两字是可仄可平的),采用粉骨碎身是符合该句平仄要求的。若用粉身碎骨(仄平仄仄),则既违背了本联(一、二句为一联,三、四句为一联)之内平仄相对的要求,又违背了相邻两联之间平仄相粘的要求。
至于说到通常的说法,这也要历史地去看。因为语言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如果我们以现代的语言为标准来审视、评判古代的语言现象,就有可能犯以今律古的错误。
就拿粉骨碎骨来说,今天已经很少有人这么说了,所以我们感到别扭。可是,在古代则未必不是通常的说法。
如唐蒋防《霍小玉传》:平生志愿,今日获从,龄母碎身,誓不相舍。这证明早在唐代就有这样的说法了。
如果说这个例子偏早,那末成书于明代的诸多小说当与诗人于谦所处的时代比较接近,其中不乏这样的说法。如《水浒传》第八回:你这把贼骨头好歹落在我手里,教你粉骨碎身,少间叫你便见功效。《初刻拍案惊奇》20卷:相公夫人正在重生父母,虽龄母蟹皋,无可报答。此类例证,不胜枚举。
就是到了有清一代,这样的说法仍是屡见不鲜。如洪昇的《长生殿》:俺不免乘此,到那厮跟前,痛骂一场,出了这口愤气。便粉骨碎身,也说不得了。 由此可见,诗人用粉骨碎身,不单是为了协调诗句的平仄,在当时也确有这样的说法而且跟粉身碎骨一样,也是比较通常的说法。
张庆(,著名特级教师,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