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学生的恶习往往都是由学生平时的不良行为积累而形成的。教师要正确处理好班中的每一件违法乱纪现象,使之不能滋生蔓延,把未成年人犯罪消除于萌芽状态。
2004年5月的某一天,那是一节体育课,正当我在办公室伏案备课时,体育老师走进来,说:你班发生被盗事件了,某某同学的钱丢了,你去查查吧!
我回班后没有急于追查,而是做了一番思想工作,想给学生一次改过的机会,最后,让每一位学生都交一张纸条,写上是否拿钱。可是很令我失望,每一张纸条上几乎都写了钱不是我拿的,××几个字样。没有丝毫线索,这可怎么办,我似乎显得有些束手无策。这时我灵机一动,请今天带钱的同学把钱拿出来。一声令下,学生纷纷拿出了自己带的零用钱。我想作为一年级的小学生,无论如何也不敢把偷拿别人的钱,拿出来放在自己手中,同时作为一年级的小学生来说,如果自己有钱,也应该不会去偷别人的钱,由此判断,这些带钱的同学应该不是我要找的对象。这样就大大缩小了查寻的范围,侧面经过调查,把重点放在了张华(化名)和李飞(化名)等几个人身上,对他们进行单独寻问,果然在张华的文具盒中发现了一元钱,这很值得怀疑,如果是她的为什么刚才不拿出来呢?经过我侧面对他的一番思想工作终于承认这一元钱是她拿杨志(化名)的,而杨志分明丢了3元钱,那2元钱呢?我继续追问,很快张华又把藏在裤腰兜中的1元钱拿了出来,那1元钱呢?我似乎看到了希望,张华一口咬定只拿了2元钱,那一元不是她拿的,我想张华既然承认了2元钱,剩下的1元钱如果是她拿的就不会否认。这难道另有其人?我又想到了李飞,李飞也许看到我破案的神速,没用我多说几句话,李飞很快主动地把藏在鞋中的1元钱拿了出来,杨志的钱就这样全部追回,物归原主,而这时我已成为了学生心目中的侦探英雄,我也松了一口气,正在这大案即将告捷时,突然一名学生站起来说:刘文(化名)也丢了1元钱。说句实话这真让我不知所措,因为一点线索都没有,而班中那一双双小眼睛却以崇拜的目光盯着我,注视着眼前这位神探老师的下一步举措,我又该怎么办呢?恰巧,放学的铃声响了。我只好借这个引子,说:我下午接着查,希望拿钱的同学能主动把它放到我的讲桌抽屉里,我不予追究,否则
下午来到学校正值我为这事绞尽脑汁时,我本能地打开了抽屉,令我惊喜的事发生了,一个纸包端端正正的放在了我的抽屉中央,我欣慰地打开了纸包,果然是丢失的那1元钱,纸包里面还写着几个字王老师‘我错了,您能原谅我吗?李杰(化名)’这样的学生我怎能不原谅呢?这样的事情还用去追究吗?课上我向他示意了一个小小的微笑,他显的轻松多了(达到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效果)。从那以后,班中再也没有丢过钱。
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条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本案例中教师始终立足于对学生的教育和保护没有丝毫伤害学生自尊的行为,班级学生直到今天也不知道那天是谁偷拿了别人的钱,只知道班中有一位神探老师。这样的处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育人的目的。反之,教师如果对学生直接进行正面批评,学生会感到有失尊严,在大家面前会抬不起头来,他们会永远成为周围学生心目中的贼。而教师的做法却保障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今后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奠定了基础。
低年级学生的世界观还处于一个模糊状态,可塑性较强,教师要认真引领,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要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做到防微杜渐。从此班中再没有发生过被盗事件,足以看出那件事的处理的确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