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指南: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对初中生阅读记叙文的要求是:
在通读课文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理解主要内容,体味和推敲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
在阅读中了解叙述、描写、说明、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
能够区分写实作品与虚构作品,了解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学式样。
欣赏文学作品,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初步领悟作品的内涵,从中获得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有益启示。对作品的思想感情倾向,能联系文化背景做出自己的评价;对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说出自己的体验;品味作品中富有表现力的语言。
近年来全国各地记叙文阅读的中考试题,都体现了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其特点是:
(1)阅读材料均来自于课外,不仅注意记叙文类型的多样化,而且注重文章的审美意趣、价值取向,且篇幅短小精悍。如2000年的《访兰》、2003年的《聘任》2005年的《白苍鹭》、2006年的《我看见了一条河》,其中有散文、有小说。
(2)主观类试题及开放性试题的比例逐渐加大,适当考查知识积累,侧重考察学生的理解及感悟、表达等能力,突出学生个性化体验。
(3)题型更加灵活。尤其是开放类试题,包括评说、感悟、联想与想象、仿写、比较、探究、赏析等。
主要考点有:
1.对文章的整体感知。
(1)了解记叙文的分类。
(2)把握记叙的要素。
(3)明确记叙的顺序。
(4)注意记叙的人称。
(5)概括文章的内容或中心。
(6)理清文章的脉络,把握文章的结构及线索。
(7)分析人物形象。
(8)把握材料的详略。
(9)从宏观上把握文章的写作特点。
2.体会文章中关键词语表情达意的作用。
3.判断句子所使用的修辞方法及其作用。
4.分析句子的含义及作用。
(1)人物描写的作用
(2)景物描写的作用。
(3)抒情及议论的作用。
(4)分析句子的深层含义。
5.体会、赏析文章生动形象和优美的语言。
6.能对文中的词、句的选择、替换、增删、换位等进行比较、辨析,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
7.体会文章的审美意趣及价值取向等。
8.阅读感悟或从文中获得的启示。
9.对文章某一方面的内容等做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