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书谁寄
东西
人是怀旧的动物,什么消失了就怀念什么,什么消失得越快便怀念得越迅速,比如我就怀念过麦芽糖、弹弓、军衣、汽枪、鞭炮、压岁钱、爱情以及白日梦……不要伤感,因为这种怀念是明摆着的,只要生活在时间的链条里,谁都逃不过去。但有些怀念却在悄悄地孕育,即使对象还没有完全消失,却已经让我怀念了。
书信,正是这么一种值得怀念的对象。我平生收到的第一封信,是在我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每个星期,邮递员都会把一沓报纸送到我就读的洞里村小学,帅气的老师在接过报纸后,常常要举起来狠狠地抖几下,一些信件和包裹单便从缝隙里掉下来。那大都是寄给他的,来自外乡、外县。如果他吹口哨了,我们就知道信是他女朋友寄来的;如果他板起面孔训人,那就很可能是他的家里要他寄钱。总之,反正,从报纸里掉下的信经常会影响老师的表情,却与我百分之百地无关。
一天,老师把一封信递给我。那是来自部队的信,上面赫然写着我的乳名。我哆嗦了半天,才把信封撕开,原来信是我从未见面的表哥寄来的。他当兵了,挎驳壳枪了,所以要把这个喜讯告诉我父母,而我的父母大字不识一个,他只好让信在我这里拐一个弯。这封信被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揣在心窝子的旁边,不时地按一按,生怕它丢掉。它除了能给我走夜路壮胆之外,还使我对山外边有了大胆的设象,当时我是多么希望能像表哥那样,成为一名光荣的士兵。
后来,我外出求学,书信成了我跟家里讨钱的惟一工具。我的信一去就是一两个月,犹如石沉大海,基本上得不到回音。于是我的思绪就跟着那封信一遍遍地走,想象它怎么到达乡县里、乡里、村里,再怎么到达我姐夫的手上,我姐夫又如何如何地读给我父母听……我知道不等信读完,父母的眉头早就紧锁了,他们不知道向哪里去找钱,猪还没有出栏,木耳还没长起来,鸡又发瘟了,粮食本来就不多……在我这头,信是希望,是期待,甚至是温暖;然而在我父母那一头,信也许就是钢刀,就是恐吓,就是一张张罚款单。好在我的父母都能咬紧牙齿,一次次完成我的罚款任务,才让我有了今天。所以,不是全部的信都是美好的,但却值得我去回忆,值到我去感激。
写信最多的日子,是在初恋的岁月,我跟恋人分居两地,几乎每天一封。当看到好的小说我会在信里谈感想;当工作上稍有成绩,我会在信里大吹特吹……而她的工作和生活也是通过信件向我呈现。这样的通信常常使我没有时间概念,几天前发生的事情往往要在我收到信件的时候才知道,也就是说她经历的我也会经历一遍,已经消失的事件因为书信便存活下来。这是文字的力量,书信的力量,它让我分享喜悦,共渡难关。在当时,我几乎把文字当作最有力的工具,就像一个名人说的:书生报国无它物,惟有手中笔如刀。所以我选择写作,以为拥有了文字就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
但是错了,当我像暴发户那样拥有一部砖头似的手机时,才知道一个声音的时代已经来临。你只要在手机上按下一串数字,就可以听到千里之外的呼吸,方便了,近了,世界变成村庄了。我们在“喂、啊”声中,把一切摆平,搞定,书信的仪式、期盼的心情、遥远的想象、纸上的墨香统统地被声音覆盖,说话更直接,心灵更草率,仿佛吃快餐,只为填饱肚子,再也不会有人像李白那样:“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连回味的时间都不曾空出。这几乎是集体性的叛变,哪怕我这样专门从事文字工作的人,也因为图方便,不再愿意拿起笔来写信。于是,我对书信除了抱歉就是怀念。
几年前,我因为向作家叶兆言(叶圣陶之孙)约照片,收到过他的两封来信。那信是用一种特制的书画纸写成,竖式,每页八行。明明他年长于我,却在抬头处称为我兄;明明我是小辈,他却在落款处称自己为弟。这是多么谦逊的表达!暂且不说称谓,单凭那纸、那字你就感受到了一种尊重,书香之气扑面而来。也许这就是信的最后贵族,留住它便是对书信的最高尊敬。
1.题目出自宋朝诗人李清照的《一剪梅》中“云中谁寄锦书来”。作者引用此句,想表达对书信怀念,期盼的感情。
①外出求学,书信于我是一种希望,一种期待,甚至是一种温暖,一种感激。
②初恋的岁月,书信于我是一种分享,一种力量。
③拥有手机后,书信于我是一种抱歉,一种怀念。
④几年前,书信于我是一种尊敬,一种感动。
3.第三段任选一句划线句品读赏析
句子:我哆嗦了半天,才把信封撕开。
品析:通过“我”平生第一次收到来信时的神态描写,夸张而形象地写出“我”当时的惶恐与激动之情。
句子:这封信被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揣在心窝子的旁边,不时地按一按,生怕它丢掉。
品析:通过“我”平生第一次收到来信时的动作描写,形象地写出“我”当时的激动之情,并把来信视若珍宝的心态。
4.文章最后一局中“这就是信的最后贵族”,是指D
A。叶兆言的谦逊的称谓。
B。叶兆言所用的特制的书画纸的信纸,以及竖式,每页八行的字。
C。叶兆言的两封来信。
D。叶兆言书信中传递出的对人尊敬,以及所包含的书香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