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建设的理论基础与理论主题
高和荣
近年来,围绕民生建设问题,社会各界不断加强理论创新,普遍认为应当以公平正义作为民生建设的基础。但是究竟以何种公平或正义就出现了分歧:有人主张运用福利国家主义的公平理论,强调民生建设应当促进结果公平与绝时公平,实现“高水平、广覆盖、无差别”,所有阶层应该“去商品化”地“被纳入到一个普救式的保险体系中”,以便保证每个人“过上体面的生活”。20世纪90年代,福利国家主义经过调整后以“后福利国家”的面目产生了“第三条道路”福利建设理论,同样被一些学者当成解决中国民生问题的“圣经”;也有人主张吸收新自由主义思想,反对国家在民生建设中的干预,主张运用市场的力量进行民生建设。因为民生建设所遵循的公平原则“只有在一般性法律规则和一般性行为规则下的平等,才是有助于自由的唯一平等,也是我们能够在不摧毁自由的同时所确保的唯一一种平等”;还有人认为中国的民生建设只能服务于经济建设,成为经济建设的补充,否则在经济增长出现波动的时候必将衍生出许多难以解决的民生问题。因此,这些学者认为效率理论是防止陷入福利主义、避免民生建设成为经济发展负担的理论基础。理论上的分歧以及理论基础的缺憾给中国民生建设的实践带来了诸多难题。
我们认为,民生建设中的公平应该有自己的适用范围与原则界限。一方面,进行以改善与提高民众福利为核心的民生建设,其目的是解决人民最基本生活问题,以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因此,这种公平只能是相对公平而不是绝对均等,只能优先解决民众最基本的生活困难问题,而不可能追求业已被福利国家所抛弃的“高标准、无差别”的结果公平,也不是安德森等人所批评的“过分商品化”的效率主义公平。它强调政府有责任帮助民众获得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与生存机会,使他们能够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积极参与社会竞争,这是政府不可推却的前提责任与责任底线。另一方面,我们是在人口总量世界第一、未富先老日趋严峻、人均收入水平仍然较低的国家所进行的民生建设,其目的主要在于“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底线之下体现政府不可回避的责任,底线之上可以发挥市场的力量,努力实现政府、社会与个人责任的统一,确保将有限的民生建设资金发挥出最大效应,在政府、市场、社会以及个人之间保持动态平衡。这样,底线公平理论可以成为中国民生建设的理论基础。
(选自《经济纵横》2011年第6期,有删减)
10、下列关于“民生建设”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社会各界一致认为应当以公平正义作为民生建设的基础。
B、有人强调民生建设应当促进结果公平与绝对公平,保证每个人“过上体面的生活”。
C、有人主张运用市场的力量进行民生建设,国家应该予以引领和指导。
D、有人认为民生建设能成为经济建设的补充,在经济增长出现波动的时候,可以解决许多民生问题。
11、文章作者对“民生建设应当促进结果公平与绝对公平”的观点,持赞成还是反对的意见,主要原因是什么?(2分)
12、中国民生建设的理论基础是什么?请结合本文简要分析。(4分)
参考答案:
10、(3分)B(A、应是“普遍认为”不是“一致认为”;C、持“运用市场的力量进行民生建设”意见者,反对国家干预;D、不是可以解决,而是会衍生出许多难以解决的民生问题)
11、(2分)持反对的意见。(1分)因为民生建设的目的是解决人民最基本生活问题;这种公平只能是相对公平而不是绝对均等。(1分)(或:这种公平只能解决民众最基本的生活困难问题,不可能追求“高标准、无差别”的结果公平,也不是“过分商品化”的效率主义公平。)
12、(4分)底线公平理论可以成为中国民生建设的理论基础。(1分)①民生建设中的公平应该有自己的适用范围与原则界限。(1分)②政府有责任帮助民众获得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与生存机会。(1分)③底线之下体现政府不可回避的责任,底线之上可以发挥市场的力量。(1分)